衛生福利部為維護國人健康,避免其因罹患流感導致嚴重併發症或死亡,於民國87年試辦「65 歲以上高危險群老人流感疫苗接種先驅計畫」,並依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建議逐年擴大實施對象,計畫目的 :
一、降低老人、孕婦及具重大或慢性潛在疾病者因罹患流感導致嚴重的併發症或死亡,積極維護高危險群健康,減少醫療費用支出。
二、降低幼兒因罹患流感住院之機率,積極維護幼兒健康,減少醫療費用支出。 三、避免醫護等人員因感染流感而成為傳染源或影響其健康照護工作。
四、避免人、動物流感病毒基因重組造成之流感大流行發生可能。
五、降低國中小及高中職學生罹病率及疾病擴散率,進而間接保護高危險族群。
108年因世界衛生組織(WHO)流感疫苗選株會議延遲1個月公布,造成全球疫苗生產、供貨時程延後,疾管署配合疫苗廠商供貨時程,故今年流感疫苗接種對象將採分批接種,合約醫療院所開打時程分別為 :
(一)108年11月15日起 : 國小至高中(含高職及五專1-3年級)學生及醫事人員(含醫療院所非醫事人員)。
(二)108年12月8日起 : 65歲以上長者及學齡前幼兒。
(三)109年1月1日起 : 其他公費對象如孕婦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機構對象、有潛在疾病者(高風險慢性病、罕見疾病及重大傷病)、50-64歲成人、托育人員、衛生防疫人員、禽畜相關人員等。
(四)後續疾管署將依疫苗實際供貨狀況統一調整各類計畫實施對象接種時程。
(五)依目前疫苗廠商提供之供貨時程及數量,預估109年1月10日疫苗供貨量才能充裕,故規劃108年11月調查場域設站需求,109年1月12日起辦理場域設站接種。